我有一些问题关于H1B TRANSFER, 特向大家请教:
我现在是一所大学的讲师,这是一年的职位,工作10个月(暑假不工作),工资按12个月发。我的最后一张PAY CHECK是在2006年8月31日。H1B的日期是从2005年9月1日到2006年8月31日。
我在别的一所大学找到一个FACULTY的职位。新学校要求2006年8月16日正式上班,但第-张PAY CHECK在2006年9月30日。现在我正在办H1B TRANSFER。新学校的工作人员建议新的H1B于2006年8月16日生效,但我对这个日期有所疑问,怕在以后的485面试会引起麻烦:
1) 新学校的H1B于8月16日生效,这就意味那时旧学校的H1B已失效(虽然旧学校的H1B写着2006年8月31日失效)那我在旧学校的最后一张PAY CHECK (8月31日发)是否还合法?
2)如果8月31日拿旧学校的PAY CHECK合法,但从H1B的角度来看,我在旧学校只能工作半个月(8月1日到8月15日),如何向移民官解释我却拿了一个月工资?移民官是否认为我非法打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