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緊追『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是否仍持有綠卡』議題,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謝欣霓下午表示,綠卡自願放棄必須經過繳回、具表申請、宣誓放棄等三項法定程序,因此馬英九昨天所說的「自動放棄」顯然不成立,她呼籲馬英九誠實面對問題據實以告,不要言詞閃爍迴避社會大眾的質疑。
謝總部發言人徐國勇也表示,一般申請美國綠卡的時間快則五、六年,慢則十一、二年,以此推算馬英九應該是在一九七一年提出申請的,那年正好是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時候,令人不禁懷疑此舉是否代表馬英九對當時的中華民國信心不足?再者,馬英九先前回應此問題,所說的都是綠卡在申請簽證時「自動失效」,昨天發佈的新聞稿卻改口為「放棄綠卡」,是否在為他先前的不實言論進行轉化,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