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1192006-04-01 14:19:13
今天收到加拿大NY使馆信件,只要求我们90天内更新两套申请表(application,IMM0008),家庭成员信息表(IMM5406),背景表(Schedule1 和3,IMM0008). 否则按原有材料评估申请.

我们的时间表;
2005.4 从加拿大将材料寄到Buffalo.
2005.5 第1封信,
(2005.10 因工作全家从加拿大般到法国,随后传真Buffalo新的家庭地址)
2006.3 材料从Buffalo转到NY使馆,
2006.3 要求更新申请材料.

请问
1. 我老婆是否需要填(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 and Schedule 3 economic class-federal skill workers)? 按说不需填这两个表, 但信中说要填所有表格.
2. 是否需要重新照照片(因原照片是1年前递交申请的)?
3. 是否需要新的银行每月清单?
4. 是否需要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或现在上司的推荐信?

其中2,3,4 在信中并未提及,不知是否需要.

这里万分感谢大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