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PERM三月批准后, 已让新雇主FILE I-140, 刚从老雇主处得知原老雇主FILE的RIR收到45天LETTER, 老雇主愿意接着SPONSOR我的绿卡申请, 只要我自己出钱, 以便让我继续原来的PRIORITY DATE, 我的问题是, 可否由两家不同公司同时为我FILE I-140? 即使雇主同意, 移民局会不会有问题? 如无问题, 我到时愿意自己出钱, 因为PRIORITY DATE差整三年, 就是不知道RIR什么时候由BACKLOG REDUCTION CENTER 批下来...
多谢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