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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來美五年 就地合法化
移民改革法案 共和黨國會參議員達重大協議 認已生根者不必離境 可予臨時簽證 留下辦身分
【美聯社華盛頓三日電】共和黨國會參議員3日晚就移民改革法案中如何處理成千上萬的非法移民達成重大折衷協議,即讓留在美國境內五年以上,或在美有其他關係的有工作非法移民,可就地合法化,而不必離境,可留在美國申請綠卡,最終成為公民。
包括參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史派克特(Arlen Specter,賓州)在內的數名參議員,在參院多數黨領袖傅利斯(Bill Frist,田納西州)的辦公室,開會直到傍晚才達成這項重大協議。
根據這項仍在初期階段的這項折衷提案,能夠提出薪水單據、帳單記錄、或其他文件可以顯示已在美國居住工作五年的非法移民,可以取得臨時工作簽證資格,及日後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的機會。他們可以留在美國申請綠卡。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非法移民,必須回到他們自己的國家。支持折衷案的議員們認為,加上司委會移民改革法案的其他新規定,比如可防偽造的身分證件及懲罰雇用非法移民的雇主等,將使新近來美國的非法移民相信,他們別無選擇只有遵守新法規一途。
司法委員會的法案中對年輕、未婚,和來美不久的非法移民,在以臨時工人身分重新入境前,也提出類似的建議。史派克特說,這些主要是由參議員海格爾(Chuck Hagel,內布拉斯加州)提出的建議,將在4日上午向其他共和黨議員說明。這些參議員的傍晚集會,顯示他們感到壓力,必須在本周末前通過移民法案,讓參眾兩院開始協商其不同版本。
反对,你们反对双重国籍,我反对移民法放宽,咱两磕上了
你一定是什么便宜都占到了的人,却要做过河拆桥的事。
首先我们应该反对自己事情办好就希望一个不批的自私狭窄的人,这和
老兄,我不懂你在批评谁,敝人还没上车,还在”熬“呢。
5年前来美的合法移民,一般绿卡都已办到一定程度,如果放弃,
我同意你的观点,中国人自己总是把自己做扁了,而不是别人看扁的
没太理解你的意思,能否说得更清楚些,大家讨论讨论.
首先我们没有反对双重国籍,其此中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也不是
我不知道美国历史上究竟赦免过几次移民,我们也是别人忌讳的移民.
回:误解了,我想说的是,人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观点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