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H4申请去年6月份就Approved了,可是当移民局将 Approval Notice寄出时,我们刚好搬了家,当我们还未来得及告诉移民局变更地址时,这个Approval Notice就被退回移民局了。当我们注意到这个问题时,我们就试着给移民局打电话,可是电话很难打通,后来我爱人以学校的名义将新的地址在9月份告诉他们,可是没有收到任何回音。今年2月份我爱人又给移民局打了个电话,好不容易打通了,他们让我们申请要duplicate,可是这需要至少5个月的时间。我近来特别想回国看看父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离境吗?我去签证回来时,会不会有麻烦?谢谢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