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众议院提出了一个“美国梦法案”,取代了原来众所周知的“学生调整法案”。众议院的“美国梦法案”内容几乎与参议院早前的“梦法案”相同。但相比原来的“学生调整法案”,新的“美国梦法案”显得更为保守,比如规定了达到高中毕业或普通教育水平的标准。
新的“美国梦法案”将废除联邦关于组织各州向未登记在案的学生提供州内学费奖学金的规定,并为一些非美国出生,但在美国长大的移民学生提供一条成为美国公民的道路。另外,根据这一法案,学生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能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在十六岁以前进入美国;在该法案制定时已经在美国生活了五年;有良好的道德,没有犯罪记录;获得美国高中文凭或达到美国一般教育水平。但是,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在六年以后可以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从高等教育机构毕业,或已经以良好的成绩完成了两年大学教育;在美国军队服役达到两年及以上。
最后,新的法案保护在法案制定时12岁或以上的学生不受驱逐,并且只要他们参加了美国K-12学校,就可以获得工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