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通知, 我的H1B被批准了。 但是我的OPT 6/30/2006就到期了, 加两个月的GRACE PERIOD到8/30/2006, 距离到10/1/2006正式开始启用H1B还是有一个月的CAP.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办B2旅游签证留在美国直到10/1/2006? 还是去加拿大签证? 或是回国签? 那种相对安全? 听说2004年有个法案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国等到H1B开始启用。 这个法案现在还有效么?
因为以前是F1, 所以drive licience上有个remark: " temp.visitor exp:06/30/06"
那06/30/06之后我的drive licience还有效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