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下边的回复.
"按说在美国现所在公司的经验应该不算,但如果DOL已经批了LC,140时通" -xiaobaitu
我是中国拿的计算机硕士学位,在中国工作一年后,来美国现在的公司工作(05/2001).一年后(05/2002),公司递交LC申请(MS Degree + 1 yr exp.).上个月LC(03/2006)批准.
递交140前,由于律师要求提供LC申请前有一年的工作经验的证明,没有要求加入公司前必须有一年的经验,所以我就没有提供在中国的经验证明(当时相当然地认为没什么用处)
但是,看过您的回复后,很担心140 RFE? 麻烦说说您的看法?
再次感谢!
An ITWo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