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美领馆的网站上说,从2006年一月份开始,只要填英文版的申请表了,是这样的吗?不用再填中、英文各一份了?
2。给父母的邀请信,用中文还是英文比较好?还是中英文各一?
3。给签证官的信,以我的名义写,还是以父母的名义写?
4。为显示经济支持,银行的对帐单再加上过去几个月的工资单够了吗?要不要给税表的复印件?
5。可不可以我在这边帮父母打预约面谈的电话?如果能的话,请赐教该怎么办?
6。申请表能不能我这边帮他们填好、打印出来,再寄过去让他们签一下字就行了?使馆网站上提到的“条形码”是怎么回事?
恳请有最近父母成功签出来的兄弟姐妹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