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畢業工作,想在此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我現在在一閒小公司工作,工資是底薪加提成。單算底薪是不符合H1B的工資要求的,算上提成應該可以(但現在仍不確定),請問這種情況下該用哪個工資額進行申請?如果今年年尾(因爲4月才剛剛開始,不能保證有多少提成,但第二年以後應該就沒什麽問題了)發現自己的公資總額達不到標準怎麽辦?會有什麽方面的問題(比如説報稅等)?有什麽解決的途徑?
移民侷日後審查工資是從H1B的遞交之日算起,還是從生效日算起呢?(我可以用OPT工作到年底。)
問題有一點複雜,希望大家能幫幫我。
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