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2006-04-28 04:20:14
如果你的I-485是基于配偶的职业移民申请,而且如你所言,在你提出I-485之前已经out of status,这种情况下是不符合在美国调整身份的条件,除非你在克林顿宣布245(i)的当天(2000年12月21日)那天你在美国,而且你老公已经在01年的4月30日以前为你提出了移民申请,否则你就不能受到245(i)法律的保护。即使你的律师为你提出上诉,也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
不过只要你有足够耐心,绿卡还是一定拿得到的,有两个途径:1,等你老公成为公民,那时就不论你在美国是否有合法身份,只要你是合法入境,就可以拿到绿卡。2,如果在此之前,你在美国生活超过十年,如果把你驱逐出境会导致任何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处于极度困难,也可以申请在美调整身份,由于你在美国有公民子女及有绿卡的老公,这也是完全合格,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如果还没有十年的话.你不用太担心会被移民局驱逐,即使移民局查到你,他们必须通知你去见移民法官,只有法官签发驱逐令后移民局才能做这一步。而只要你准时出庭,向法官讲清你有公民子女无人照看的情况,法官通常都会撤销移民局的起诉,允许你在美国以withholding的身份无限期居住并获得工作许可,直到你以配偶,子女或十年理由拿到绿卡为止


cat062006-04-28 08:04:40
Xiaobatu, please, could I ask a question about 485 and 245i
xiaobaitu2006-04-28 23:24:23
You should be protected by 245(i),& will be fine
cat062006-04-29 05:07:22
Thanks a lot for your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