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对我来说有点复杂,希望知道答案的大虾能指点一二。先谢谢了!
原来是想跟着老公去A地工作,(他已经在A地工作了,用的是OPT)于是我办了H1 transfer,已经递交,但还没有收到批准。现在老公又找到B地工作,他想去B地。
如果我现在想跟着他申请H4去B地,请问该怎么办好呢?(我现在住C地,离A.B两地都很远)
1)先去我新的单位工作,等我的H1 transfer 批准了,转H4. 这个好像对新老板不公平。
2) 继续在我现在的单位工作,withdraw H1 transfer, 转H4. 个人比较倾向这个,但不知道可不可以withdraw H1 transfer,该怎么办,找谁办,另外有什么文件可以证明withdraw 办成了呢?再者可不可以withdraw 和H4 同时办呢?还是必须等withdraw办下来以后再办H4呢?
3)万一现在的老板不想再要我了,我是不是可以立马转F2呢?那个H1 transfer 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呢?
还有个一直搞不明白的问题,如果我的H4和老公的H1一起递了,他的H1要10月1号开始生效,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放弃我的H1,是他收到receipt的时候,还是必须等到他的H1 approve 呢?
多多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