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初在加州递交了I140(NIW)申请,今年三月被转去了德州。 两天前收到了USCIS的notice,要求补材料。Notice 写得很笼统,说我递交材料没能证明NIW的要求。 我的律师是专业移民律师,办理了很多NIW的case。 他说我的申请是很strong的,要是以前在加州,直接批几乎是板上钉钉。 他觉得USCIS连我材料都没看就写了那notice。 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其它人遇到同样情况? 还有向TX递申请有没有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多谢大侠们的帮忙。
我的情况:
去年PhD毕业,现在postdoc
6篇first author Journal paper
6封推荐信应该都符合NIW的要求
有两人是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一个是JPL senior scientist
一个是我们的funding agent,(US Navy)
另外两人都是资深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