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1 14:12:58
我的H1-B 签证生效期2/01/04, 我于2/10/04收到签证, 并于2/16/04 开始上班。
在2/1/04至2/14/04 期间我继续为学校作RA, 并收到相应的工资。但上周通过一
个追债公司学校要我退还2/1-14/04 的薪水。理由是我持H1-B签证,他们不能付我
工资。请问在我开始上班前, 我的学生身份是否STILL ACTIVE, 我是否理应得到
我的工钱。感觉很冤, 做了工, 得不到钱不说, 还得赔钱(LATE FEE,罚款)。
万分感谢您的回复先!
lzr2006-06-01 16:10:06
I think the school is correct
freecall2006-06-01 17:26:38
回复:巨冤, 急请教律师 或知情人关于身份转换其间问题
doshexh2006-06-01 18:21:15
回复:巨冤, 急请教律师 或知情人关于身份转换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