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y_ca2006-06-11 06:22:49
几年前,按绿卡配偶身份托律师递交I130,但律师没有寄收据给我。现因先生已入籍,
想自己办绿卡,请问是否一定要知道上次的case No.?还是只要重新file I130 和 I485(不用管以前file的I130)就可?多谢!
Kathy_ca2006-06-11 06:24:45
也请其他大侠给出意见,多谢!
april302006-06-11 06:31:56
找当初的那个律师问问清楚或换律师
xlc2006-06-11 07:10:36
应该考虑重新提出申请。第二次申请的结果可能会比等待第一个回音快。
xiaobaitu2006-06-11 07:27:24
应该重新递交,因为公民配偶不用等待排期。不用管第一个
kathy_ca2006-06-11 08:12:16
谢谢大家回复,谢谢小白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