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er2006-06-30 06:15:52
LP六月十九毕业,OPT从8/16开始。找到一份政府工作,上星期三通知LP本周一去单位。但是LP说她的不能立即正式工作,最多只能做VOLUNTEER,因为WORK AUTHORIZATION 从8/16才开始。打电话的人说他不懂,让LP本周一去和SUPERVISOR 谈。

LP本周一去填表后,没见到SUPERVISOR, 然后就是TRAING。我们担心有问题,所以,星期二赶紧通过SUPERVISOR和人事部门的写信。现在可怕的是,人事部门的把法律部门的律师请来,现在律师说,单位里不能要VOLUNTEER,必须付LP薪水?这不成了非法打工吗?而且律师看起来很认真,可能要通知USCIS 和DOB。这不麻烦大了,会不会驱逐出境?而且我正在申请NIW,很担心这有记录,影响将来身份调整?怎么办?大家救救我们。需不需要找个律师?
xiaobaitu2006-06-30 06:52:30
驱逐倒不至于,但是这一段时间工资不拿为好,退回去不就得了
Writer2006-06-30 07:14:44
回复:驱逐倒不至于,但是这一段时间工资不拿为好,退回去不就得了
xiaobaitu2006-06-30 07:26:05
你们不存当然就没有记录,除非他们直接转帐,那就没辄了
needwait..2006-06-30 19:03:14
It is true. You cannot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