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爹2006-08-12 06:46:00
今天谢律师的贴子中提到:

四,利用较早的优先日期。这一招仅适用于以前曾经递交过I-140 移民申请而且移
民申请获得批准的情况。例如,王先生在A公司工作时,A公司为他办理劳工纸并递
交I-140 移民申请。在I-140 移民申请批准后不久,王先生失去了工作。王先生到
B公司工作后,B公司又为王先生办理劳工纸申请和I-140申请。在I-140 批准后,等排期。但是王先生可以用A 公司递交的移民申请的排期(早先排期日)来递交I-485
申请。这一招不被很多人知道。如果知道,可以节省很多等待时间。
Link

这其中有没有什么详细的限制啊?例如:工作职位必须一致,必须是第一个工作被裁而不是主动辞职之类的限制? 如果是真的,对于苦等排期又想换工作的人才来说,是个不错的消息.

有没有人知道移民局有关原文的链接啊? 

谢谢
needwait..2006-08-12 14:34:26
Old I-140 was appro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