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纽约,在一家大学做TECHNICIAN,今天做实验晚了,去找老公一起坐SUBWAY回家.我老公在一家医院做POSTDOC.于是事情发生了.
我来到老公工作的医院楼下,出示了学校的ID给警卫,那警卫正是不久前找茬不让我进去的那位,上次是由于我的ID上忘记贴2004年的新STICKER.所以他极其粗鲁的拒绝我进入.由于这次我的ID是已经贴了新的STICKER,我想应该绝对没有问题,谁知道事情就发生了.我在包里放了一瓶啤酒,他发现之后就要我把啤酒扔进垃圾箱.我没听他的,就放在他门外的WAITING AREA 的桌上.他看我没扔掉那瓶啤酒,就要我滚出去,然后拿出一副手铐来说要抓我.我当时吓坏了,不过是一瓶啤酒,是新买没开准备拿回家的.我不知道是否在美国带啤酒进医院是违法的,可以因此逮捕我?回家的路上气的头疼,我刚来美国不久,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真的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