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我发了一个贴子, 大致内容如下:
我曾在四月申请F1转J1,后学校不SUPPORT了,我赶紧写信去USCIS(TX)撤消我的申请.学校也撤消了DS-1029.后来我在F1有效期内申请了H4并已通过,H4有效期到明年6月.但后来我又收到USCIS通知,我的J1申请被拒绝并要求离境.
遵循小白兔及我律师的建议,我写信给TSC说明我的情况,主要要点如下:
1)我已撤消我的J1申请
2)我在F1到期前已递交H4的申请
3)我的H4申请已通过
同时,我附上所有的证明材料.
但TSC根本不理会我的信,把所有材料都退回来,所附的信只是说,决定已做出,不需要这份材料.如果你的CASE已通过,你不需做任何事,如果你的申请被拒绝你可以要求重新考虑.好象这封信不是针对我的CASE的.
我想请各位高手给我出出主意
1)请律师帮我写信说明情况有用吗?
2)目前我有H4,是否可以不理会这封J1拒绝信?
3)这封信对我延H4和申请GC有影响吗?
4)最严重的问题是我现在是否有合法身份,是否必须离境象拒绝信所提到的那样?
我的CASE很长,谢谢大家读完.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