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美国公民,从2001开始他已经在加州大学读书直到现在已经六年了,一直没有去工作(读大学前一直工作),所以2003-2005年纳税为零.我和他在中国结婚(2004年)后他开始为我和12岁的儿子申请移民.由于没弄清楚,他只把我的儿子的名字写在我的申请材料上而不知道要分开申请.当我们发现错误后已经过了9个月,然后我们又再单独为儿子申请.他的姐姐当时已经为我和我儿子出具纳税担保(2002-2004年纳税单),我在2006年2月已经获得CR1的签证,我现在人在美国。可是现在他姐姐现在改变主意,不愿意为我儿子担保,于是从移民局撤回纳税担保,而我的丈夫即使现在马上工作,也不能出具备条过去三年的纳税担保,要等到2009年他才能有纳税证明来为我儿子担保。现在,我儿子孤零零的呆在国内,做母亲的心急如焚。请问各位同胞,象我的这种情况,你们知道有什么的途径让我儿子来团聚吗?请告知,我将感激万分。如有可能,请致电559-803-9605。
一位悲伤的母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