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485waiting2006-09-16 18:43:32
本人的485现在在加州service center pending, 我是自己申请的NIW, 跟公司没关系. 现在我们公司在纽约州有
一个好的工作机会,还是原来的公司,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到那边去工作,我的485的申请是也一定要转到那边的center去吗?

如果是,那我可不可以我的住址在移民局那里先转到我在加州的朋友那里,
这样一来,我的485就可以不用转了,但这样做有什么坏处呢?

请XiaoBaiTu和其他高手多指教, 非常感谢.
xiaobaitu2006-09-16 18:45:39
除非是移民局认为需要面谈的案子,否则是不会因为申请人搬家转中心的
_485waiting2006-09-16 18:55:28
回复:除非是移民局认为需要面谈的案子,否则是不会因为申请人搬家转
xiaobaitu2006-09-16 19:01:11
你的理解是对的,管辖权取决于你最初递交申请的地址,所以你在
_485waiting2006-09-16 19:10:37
谢谢. 有一点糊涂,我当场从TX搬到CA来的时候,
xiaobaitu2006-09-16 19:23:16
如果你递交I-485时人已经搬到加州,当然应该递交CSC
_485waiting2006-09-16 19:33:18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