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来这个坛子,来了才发现你是专家,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男(美国公民),女(加拿大公民),2002年11月结婚。2003年中丈夫替妻子申请绿卡,2005年2月份拿到绿卡。
问题:
1)女方的绿卡显示有效期是从2005年2月到2015年2月(10年有效,而不是别人通常的临时1~2年有效)。 请问这正常吗? 以配偶身份申请的绿卡不是刚开始只有临时绿卡(1~2年有效)吗? 是不是因为女方是加拿大公民,所以情况特殊? 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
2)如果情况正常,两年后(离2007年2月前3个月)还需要男方去解除限制,已给女方换成正是绿卡吗?
3)女方何时可以申请公民? 是结婚后3年,还是拿到绿卡后3年?
谢谢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