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2006-09-21 04:43:52
我的485(EB1)交上去一年多了,到现在没有动静。最近发现当时添G325A时,把last occupation abroad 误看成 last employment. 出国前博士刚毕业(1999-2002)(北京上学),上博士前曾在A城市的一所大学任教(1996-1999)。所以当时就添了:A城市--教师--1996-1999 因为上学期间我老婆仍然在A城市工作,有住房,所以 Last address abroad 也添了A城市的家庭住址(1996-2002),而不是北京学校的地址。如果仔细审查我的G325A表,就会发现一个问题:1999-2002这段时间申请人在干什么?(我的护照是通过北京的学校申请到的)。本人并非故意隐瞒什么。这种情况是否很严重,应该怎么办!恳请小白兔指点。更复杂的情况是:我其实是在职读博,博士期间仍然领工资,其实1999-2002仍然是A城市大学的老师。期待着您的答复。
xiaobaitu2006-09-21 05:16:31
按照你讲的情况,应该不构成故意隐瞒,不认为会导致严重后果
大龙2006-09-21 05:43:01
非常感谢!请问你认为是否需要写信更正什么?
xiaobaitu2006-09-21 05:46:11
我认为现在不需要,等收到RFE或被要求面谈时再写
大龙2006-09-21 05:53:03
非常非常感谢!再问:我这种情况,last occupatin 应该
xiaobaitu2006-09-21 05:57:53
G-325A不需要重新填,附一封信详细说明即可
大龙2006-09-21 06:01:41
万分感谢!希望不会因为我的失误而拖延三、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