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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OR, I-485, pending.
Date of layoff: 12/31/2006.
目前是H1B身份,拥有AP和EAD(均未使用)。
请教xiaobaitu, mytwocents等高手:必须在12/31/2006当天或之前离开美国吗?
回复:请教xiaobaitu等:必须在layoff当天或之前离开美国吗?
当然是能呆一天算一天。只是怕万一时间来不及......
如果I-485已經遞交了180天以上﹐只要在I-485做決定前找到
回复:当然是能呆一天算一天。只是怕万一时间来不及......
I-140和I-485上交已一年,I-140去年已经批准。
那要看具體被拒的原因﹐才能決定是appeal,reopen還是重新申請
谢谢. 是须重新申请眉LC, I-140, 还是只需 I-485 ?
那也要看情况,如果是审理到时没有工作,原来的LC又被别人用了
原则上I-140批准没有被撤销就应该可以只重新递交I-485
如果是求I-140 已批准, 审理到时有工作,是否只要 重办 I-485?
I-140批准后而I-485被拒,是雇主可去撤销140,还是CIS撤
那样的情况,除非你有严重犯罪或严重传染病,I-485被拒是不大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