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car2006-09-26 10:07:42
我们于一个月前搬到了香港。当时485在pending, 也知道不久就会批的。但是即便拿到绿卡,我们一样会离开美国。到那时, 保绿卡很麻烦。

果然,现在移民局通知要补充材料,我们估计是要工作证明 或 人在美国的证明。请教:我们如何回答, 是要求暂停? 还是撤销?还是其他?之所以为难,是想到将来孩子也许会去美上学 或工作。我们不想因为处理不当而给孩子的将来带来麻烦 或得象我们重头再来。 谢谢各位的input!


freecall2006-09-26 14:57:06
Move back to USA, when it is apaproved, then move out again
littlecar2006-09-26 16:45:44
thanks for your reply. But even though we get the GC, we will 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