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居2006-11-21 16:27:26
我的情况有点复杂:我先生在2002年递交的EB3的140, 140批了以后我们就一起递交了485 based on the EB3 140. 我们的PD是2002年8月中旬. 因为等了很久,在律师的建议下,我先生在今年10月中旬又通过一个新的雇主递交了一个EB2 的140(快办),在10月底就批下来了.新办一个EB2 140 的原因是想利用PD carry-over的规则,用原来的PD办EB2.
11月初,我先生收到了welcome notice,而我却没有. 问了律师, 答复是,移民局会自动把我先生的新的140和他的485联系起来,这样他的priority date就满足了EB2的条件.而我的案子移民局不会自动联系起来,必须写信跟他们说明,据律师说这种情况称为follow-to-join.但律师又说,这种情况谁也不知道我的案子会拖多久.

我想问问你对我这个案子的看法和预测.还有你认为我能做什么来加速这个进程呢? (我已经给customer service打了两个电话,说了情况,如果没有人联系我的话,他们让我45天后再follow up).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绿卡迟迟批不下来,我就想回国办一个H-1了.你认为我回国签证会不会有危险?我又该怎么跟移民官解释呢?

十分感谢!
xiaobaitu2006-11-21 17:02:33
回国办H1B不会有什么危险,我认为你的案子最好另外递交一个485
蚂蚁居2006-11-21 19:59:32
回复:回国办H1B不会有什么危险,我认为你的案子最好另外递交一个485
xiaobaitu2006-11-22 05:03:11
请你问一下他/她移民法哪条规定只能递交一个I-485?这个坛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