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20002006-11-25 21:33:59
2001年六月FILED LC (EB2) 没找律师.
于2005年初收到45天LETTER,因公司改名字,电话,名称不符合,要求CORRECTION.公司回信说明改了名字,并表示继续SPONSOR.但随后一直没有收到BACKLOG CENTER的回音. 后律师认为第一个LC存在DRAFT问题,加之当时打广告后有30多人申请递送了RESUME,觉得获批的可能性不大,建议为保险起见, 再FILE 第二个LC (PERM). 并于2005年10月FILE LC PERM EB3,并获批,现I140待批.

请问:
1. 第一个LC是否为因为FILE PERM而自动终止?
2. 如果不会终止,可否去信询问BACKLOG CENTER TO CHECK CASE STATUS并得到答复.
3. 如果I140获批,可否用第一个LC申请的PD FILE I485

谢谢.
xiaobaitu2006-11-26 02:31:43
回复:请教小白兔或有相关经历者有关LC的问题
nono20002006-11-26 03:15:54
谢谢.再请问你印象中还有什么人在2005年3月28日前回复
xiaobaitu2006-11-26 17:18:45
我 不 知 道 有 这 样 的 案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