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所州立大学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 5篇paper, 4 in us, 其中3篇us的是第一作者.做过几家journal的审稿人. 我咨询的学校办绿卡的相关部门,他们说我们学校只和固定的律师合作,给了我几个名字,我寄了简历咨询,律师说建议办eb2 special handling(不是NIW),我已经DIY了NIW,而且基于现在eb2类的排期,我想办eb1类的,由于我的case办eb1a可能不够强,所以想办eb1b, 由于是tenure track的faculty, a permanent (tenure track) job offer letter系里应该可以提供,
我的问题是我可以在系里的level上办理eb1b吗?(学校人事比较保守,而且以前没有办eb1b的)也就是,以系里的名义,实际是自己操作.在办理eb1b的过程中,有什么文件或证明一定要学校人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