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贴:
我LP申请的NIW EB2, 我是DEPENDENT, 140 APPROVED, 485 PENDING; 排期2005年5月2*号(先安慰自己一下,NND).
现在我在国内拿到一个OFFER,需要每年回去6个月,我打算用EAD把美国的工作改成PART TIME (每年6个月)(我现在是用H1B);这样以后每年回国工作6个月,在美国用EAD工作6个月;
我的问题是:
1.这样做可行吗?
2.时间上怎么安排好?是每年回国一次整6个月好,还是2个3个月好?
非常感谢
RADIOLOGY的回答:
1)在等待其间可行.
2)每年回国4-5个月好,除了路途上的时间,在这里时间大于6个月.
我的进一步的问题:
先要谢谢RADIOLOGY的热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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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AP的理由重要吗?可以说回国工作吗?我的律师说最好不要说回国工作,不然绿卡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