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护士办的绿卡,我办绿卡的时候有两个医院(一个叫A医院一个叫B医院吧)都给我递了I-140和I-485申请.A医院的绿卡申请先交,递到了TSC,B医院的绿卡申请后交,分到了NSC,这两份绿卡申请的I-140都批准了的,我从TSC先拿到了工卡就去了A医院上班,所以我有两个A NUMBER.现在我在A医院工作了不到半年,我想换工作到其他的州还是做护士,你说有问题吗?如果A医院把我的I-140取消了,但是我还有B医院的I-140批准件.可以用来继续绿卡申请吗?因为B医院没有办过护士绿卡没有什么经验,我都拿到工卡到A医院上班了,B医院也不知道,还以为我还在继续等工卡呢.反正我两份绿卡申请都递了I-765和I-485的.现在NSC的那份I-485申请已经TRANSFER到TSC了,NSC在审理I-765的时候发现TSC已经给了我工卡就取消了我的I-765.所以现在总的情况就是我的I-485都在TSC,我有两份I-140的批准件但是我只有一份工卡,我现在在A医院工作没有到半年就想换工作.请问小白兔等大侠我这样换工作有问题吗?我是不是要回B医院工作才行啊,还是只要移民局现在不管我,等到半年之后他们可能向我要RFE的时候只要我还在继续做RN就行了? 因为现在护士绿卡也没有名额,他们估计也不会理我,我也只有等,等国会通过新的法律有了新的护士绿卡名额估计也要等到今年五月份去了.那个时候我已经超过半年了.请小白兔等大侠帮我看看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