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刚刚拿到公民,想给我申请绿卡,我现在是学生身份。我在整理文件过程中发现乐我当初在北京申请学生签证时填的申请表有一个错误。我在婚姻状况一栏填的是已婚,但事实上因为出国时间紧迫没有结成婚。等我一年以后利用暑假打算回国结婚时,又因为发现他对我隐瞒了很重要的事情,最后取消了婚礼。我现在的老公是后来在美国遇到并结婚的。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我在签证申请表上添了已婚和当时未婚夫的名字,但最终并没有结婚。现在我们在移民申请表上应该怎么填?如果我不填以前的这个情况,会不会有问题?美国的移民局和大使馆时使用同一个数据库么?如果我填上以前的情况,就需要证明我已经离婚,才能和现在的老公算合法婚姻吧?但是我拿不到任何文件证明离婚,应该怎么办?
说得很乱,希望各位能看懂。有知道的能不能给说说?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