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accounting2b2007-01-24 04:29:08
我们的LC是去年批的,年底把140和485的材料递到LG公司的律师那里(我们的排期早到了,可以一起递)中间因为有表没填全,还有照片不合格的问题,折腾了几次,本来以为差不多了。可今天律师突然和我LG约了谈话,说是我LG的公司HR跟律师说,暂时不SPONSOR CHANGE OF STATUS了。让我们先交140的申请,等140批下来,再REEVALUATE,看看要不要SPONSOR 485。现在的情况我也说不明白,大概就是当初申请LC的时候,填职位工资我LG填高了,他现在的工资水平还没到那个数(其实就差几千块,而且现在的工资也超过Prevaling wage了)而且据我们所知,填的那个工资数,也是UPON APPROVAL OF 485才需要到达的,不需要现在就到吧。
不知道公司的这个举动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没有,其实几千块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公司为什么要为难他呢,而且他的H1今年是最后一年了。我们真的很希望能把485报上去,心里踏实点。(本来还计划要申请AP回国呢。。)
现在脑子里一团乱麻,请专家帮忙分析分析吧,现在我们该怎么样呢?
谢谢!
radiology2007-01-24 05:06:54
回复:许多雇主只sponsor I-140阶段,也没有大问题
radiology2007-01-24 05:08:20
回复:除非遇到RFE要你的收入,你自己继续I-485也不见得
njaccounting2b2007-01-24 05:22:16
谢谢RADIOLOGY
radiology2007-01-24 05:59:58
回复:原则上雇主需要提供一份"永久位置"的offer letter
也想移民美国2007-01-24 08:52:39
不用想太多,公司很可能只是不想出485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