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贺梅案给中国人敲响警钟
-岳东晓-
在贺梅案判决前夕,贺家度过了一个难眠之夜,从CHILDERS的前面种
种命令看出,贺家案子不乐观,但是我还是努力地劝贺家尽量往好处想。2004
年5月12日,ROBERT BUTCH CHILDERS 的剥夺贺绍强、
罗秦夫妇父母权的一纸判决,签字的文本还没有到贺方律师手里,电子版却已被迫
不及待地交给了WREG电视台,在网上公布了。本来这个案子的文件是全部保密
的,这是CHILDERS自己的命令。而且可以肯定,没有任何记者会大胆到要
求CHILDERS把WORD文件交出来。但是显然有人有目的地把电子文本交
给了网站。一篇对贺家通盘人格否定的判决立刻传遍世界。读完判决,一片白色恐
怖笼罩美国大地,各位华人,即使是曾经反感贺绍强的,也难免有兔死狐悲的心理
。
打了4年官司,贺绍强,罗秦夫妇的父母权被断然剥夺了,CHILDERS
法官列举了一系列他们的“罪状”:
未领结婚证生下贺梅。
买车时填的亲戚名单是假的。
申请I-20时假称已经结婚,实际未婚。
还以别人的名字申请过一份I20。
非法打工,没有缴税,构成诈骗美利坚合众国。
罗秦在法庭上哭泣是精心演戏,刚刚抽泣,马上就能恢复平静,企图愚弄人,
企图回避关键问题,而且是歇斯底里,精神不正常。
罗秦自称英语不好,但实际英语好。在法庭上有时能听懂,有次还用英语回答
了一个问题(PARRISH FILED LEGAL MOTION),在贝
克家外面举牌子时,还跟人用英语说了话,带小孩看病时也能说英语,可见不诚实
。
贺绍强不诚实。英语好,会上网,会用计算机,善于利用互联网,善于玩弄公
众。
贺绍强为人AGGRESSIVE,熟悉法律。
贺绍强精神有问题,对贺梅有害。
贺氏夫妇家庭环境不健康,不安全,不适宜美国公民贺梅。
2001年1月28日,贺家被警察从贝克家赶出来后,虽然在2001年4
月9日即向法庭要求要回贺梅,但在4个月内没有探望,构成故意遗弃。
2001年4月9日,贺家要求要回贺梅的文件没有写要求探望,这是故意的
,是故意遗弃的罪证。
在被贝克家赶出来后四个月,贺家没有提供抚养费,这是蓄意遗弃的另一证证
据。
按照这个标准,99.9%的美国人民,显然都远远达不到这么严苛的道德要求
,JFK,克林顿,布什都被指责有各种缺点。以诚实程度,生活作风而言,贺绍
强丝毫不差于很多美国人民爱戴的前总统。贺在宣誓情况下都是说的真话,有关I
20的问题,他第二次要I20时就承认前次是假,学校并未追究,而且与贺绍强
签了谅解备忘录,谁也不再提此事,在法庭取证时,他承认了这些问题。在结婚问
题上,他和罗秦在国内举行了婚礼,双方亲友都到场,但是没有领证,根据中国婚
姻法,事实婚姻是被承认的。BAKER家有两个女儿都已生产,19岁的一个已
经有两个未婚生子女,17岁的也将生第一胎,谁也没有说不该,美国40%的女
性在TEENAGE阶段怀孕,美国人民人口的相当比例都是非婚生。至于其他的
问题,如缴税,买车填虚假亲戚(实际上是卖车的教他这样做的),等等,好像从
来没有美国人民因此被剥夺了父母权权。
但问题是,贺绍强夫妇是中国人,中国公民。
作为中国人,会玩计算机,利用互联网取得支持就是罪过,如果得到媒体的注
意更是不正常。你一个家庭妇女来美国6年,能说几句英语,但却在法庭上跟律师
对答需要翻译,就是不诚实。你哭,就是演戏加歇斯底里,你不哭,就是对子女没
感情。
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
事实再次证明,即使被称为一贯公正的美国法官,在对待异族的时候仍然摆脱
不了他们狭隘的偏见,不惜亲手在他们自己的国家毁坏他们自己的法律的公正。这
真是人性的遗憾和悲哀!
也许有人认为,在美国法官面前,你得表现出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遵循所谓
做客的规矩,也许能得到慈悲。但是,在2002年2月7日,贺绍强夫妇第一次
见到ALISSANDRATOS法官,在法庭上规规矩矩,一句话没说,法官就
连下十几道命令,简直欲置之于死地,当天贺家还给法官写了封可怜巴巴的信,说
明他们没日没夜打工给女儿创造良好生活条件,只求早日团聚,结果第二天就下了
道不准接触命令。这个CHILDERS刚上来时,贺家充满希望,直到最后都非
常恭敬,予以很高期望。但是他一上来就拒绝让贺家与贺梅在2004年1月28
日贺梅生日时见面,后来的一系列命令也都是对贺家不利的,如继续维持那道前法
官与贝克律师私下签订的不准接触令,允许PARRISH修改宣誓证词,等等。
但贺家都默默忍了,他们还天真地相信人总总是有天良的。
他们受到的凌辱和伤害远远超过了伊拉克的囚犯们。
那些剥夺他们夫妇权的人们,也同时想剥夺他们做人的尊严,未来贺梅长大,
将发现原来她的亲生父母竟被法庭说得如此的不堪。不仅如此,这纸判决还在损害
中国人的尊严。中美文化的差异,物质条件的优劣,中国的一胎化政策,女婴死亡
率等等,都在判决和媒体中都多次提到。
但请相信,辱人者必将自辱。那些侮辱伊拉克囚犯的士兵给美国带来了耻辱。
那些违背人类基本原则对待异族的美国法官,更将破坏美国政体的根基。
唯一使贺家感到欣慰的是,在震惊之余,很多人还是对他们一如既往的支持,
包括众多的美国人,都指出这个判决的不公。贺家律师DAVID SIEGEL
也声明完全不同意判决,他将继续努力。这个案子关系到的不仅是贺家一家的幸福
,如果我们把自己放在贺家的位置。那么发生在贺家的事完全可能发生在各位身上
。不一定是剥夺父母权,还有其他的基本人权可以被剥夺。
换上其他人,也许早放弃贺梅,远走高飞,带着两个孩子寻找新的平静的生活
。
作为贺家,他们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亲骨肉的爱,对正义和公理的追求
将是他们未来人生的艰难里程和悲壮旋律。我对他们艰苦卓绝地在逆境中抗争的不
屈精神充满了敬意。他们不是完人,但他们有一点,那就是决不放弃对正义的信念
,决不屈服于残暴淫威的迫害。他们选择的是一条坎坷的道路,一条前人所没有走
过的路。
时光照样流逝,街市依旧太平,我们奋然前躯的道路,警钟长鸣。
2004-05-13
贺梅案的商业价值问题
送交者: YDX 2007年1月27日
岳东晓
2007-01-27
2005年底,田纳西上诉法庭的判决下来了,以二比一多数维持原判。HIGHERS法官花了一年多写就的判决书长达100多页,可谓面面俱到,铁桶一般。那贺家似乎是回天乏力了。
在向田纳西最高法院上诉前,我对贺绍强说:此次上诉,只有我能救你,其他那些人的那点东东我看过了,不可能比HIGHERS水平高。但你想清楚,如果你输了,好莱坞会很感兴趣。一部白人基督徒救中国小孩的电影,再加上你还是国内的教授,到美国来后只能在餐馆洗碗,这样的故事美国南部几千万人肯定喜闻乐见,看完的人还会津津乐道地推荐没看的看,一亿票房没问题。其他地区,因为你这个案子到处都登了,我估计30%的成人会看,再加上美国的华人50%会看。如果再SPIELBERG之类的大导演出马,票房突破2亿也可能。而且这种片子成本很低,利润率很高。再加上什么电视、DVD、NETFLIX,估计你能得相当多的钱,在美国搞几栋洋房、几辆BMW没问题-因为如果你不授权,他们是不能拍的。如果你赢了,好莱坞就基本没有兴趣了,他们要的用你的不光彩形象刻画一副中国人的丑态,而不是一个苦战多年的好汉。赢了后,就算国内对你的故事有兴趣,但是国内知识产权基本没有保护,电影行当没有油水可捞,就算有人拍,也拿不到钱。不过,你输了之后,虽然有钱,可能需要改名换姓,免得国人骂你,当然,你可能也无所谓。
我说你选择什么。
贺绍强说,这还用说吗?当然选择赢。人生一世能留下什么?
之前,落杉矶时报登了一篇长篇报道,该报道的作者采访达一个月之久。一个剧本的雏形跃然纸上。如何描写贺家就不用讲了,重庆市都是乌烟瘴气的样子。。。贝克家呢,则是充满光明,贺梅正欢乐地游戏,贝克给她一个大红中国娃娃的玩具,小贺梅扭头就走。贝克还带贺梅去加州参加一个了SHOW,算是与当地结识了。不久,好莱坞找贺绍强了,要开拍。对方也没说怎么拍。但钱的分配已经初步定了,贺家、贝克、贺梅各三分之一,还会先给贺一笔现金――知道贺家一贫如洗。
贺绍强拒绝了。
对方说,你不同意,贝克已经签字了,我们找他们就行了,不需要你。
贺绍强说,你们爱怎么拍怎么拍。我打到死也要打赢,把女儿要回来。
现在贺梅要回来了。有的美国媒体象华盛顿邮报支持贺家的态度非常明显,也有部分媒体似乎有点失落感、酸溜溜的。不管怎么说,贺梅案在美国的商业价值已经是基本失去了。这个中国人打赢的故事不符合美国的主流思想,无法引起美国主流的共鸣。
我看网上很多人还在为贺梅案争来争去,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没搞清这案子的来龙去脉。有些人还在指责贺家把贺梅给贝克了。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这次贺家直接上书最高法院,其中关键一点就是要证明当时并没有把法律意义上的监护权给贝克。田纳西最高法院的五名大法官完全同意了这一点。这样贺家才不需要证明最佳利益,自动把贺梅接回来。简单的说,贺家和最高法院都一致认为当初贺家并没有把女儿送人。至于贝克后来带贺梅这几年,说白点,就是违背其亲生父母的意愿强行扣压。
贺梅案终审判决下来的时候,贺家的儿子正在动手术,现在又在积极筹备让小贺梅回家,张罗购置一些东西。不过大家都不免担心贺梅不适应家里的环境。从富有的美国白人家庭回到贫穷的中国父母身边,会是什么反应呢,会不会嫌弃亲生父母哭着要回贝克家呢?大家如果可能,请写信给贺家一些支持,不管是经济上的还是精神上的。罗秦的地址是:QIN LUO,1145 Sara Cove, Apt. 4, Cordova, TN 38016 。电话: 901-283-4458。如果要捐款,直接写给 QIN LUO 好了。如果要通过PAYPAL或信用卡捐助,请看 www.forAMH.com 网站左下的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