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移民局(NSC)I-140要求补材料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我公司证明:
1) 公司净利润大于我的Prevailing Wage, Or
2) 公司资产(asset)大于我的Prevailing Wage.
我现在的薪水少于Prevailing Wage. 我们公司很小.
请问:
1) 究竟是公司净利润应大于Prevailing Wage与我的实得薪水之间的差额, 还是应大于我的Prevailing Wage?如能提供有关这个问题的移民局的官方网址连结,万分感激.
2) 我该怎么办?我的律师很糟糕.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