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熬了两个月今天终于不幸地等来了开庭。由于现在WOM越来越多,CIS似乎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头天准备了一大堆材料到了庭上根本用不上。前后一共也就几分钟,法官毫无听我们陈述的意思。如果我们有什么想法或新的证据则需单独file一个motion而不是在法庭上提出。法官唯一做的就是要US Attorney定个时间给个答复(只是答复而已,不是最终搞定)。虽然法官也对US Attorney在法庭上不能提供一点CASE的进展感到不满(我相信他们这两个月什么都没干),但她明确地告诉我们她不可能向CIS或FBI施加压力要他们做什么。最终的结果是给了US Attorney90天时间向CIS要个说法。折腾了一大圈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还落了一肚子气。最重要的是一点曙光都看不到。奉劝大家在动手之前三思而行。除非是真的很急去赌一把,否则非但没用还整得更stressful和frustrated,实在是得不偿失。
BTW,我们的I-485是2004年11月file的。WOM是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