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9年八月持B2签证来美探姐姐(当时确实很幸运,律师也感到惊讶),我来美半年时,姐姐成了美国公民,她给我申请了亲属移民,紧接着我又申请B2转F1,和B2的延期.律师说,移民申请在前,转换身份在后,F1批准的可能性不大,想到漫长的等待(姐妹申请移民要十一年,北京还有丈夫和三岁的儿子),我就决定回国了(2000年6月),谁知,2000年12月,我姐姐接到移民局的通知:我的F1批准了!很懊悔.但2001年我先生又来美读书,我带孩子持F2于2002年5月来美,(在北京签证时我如实填写自己已有移民申请,也居然顺利通过了签证),现在我是H4签证,生效刚两个月,还没递上转绿卡的材料.但我先生很想回国发展,儿子又很喜欢美国,他希望我能合法的六在这里,各位高人,请指点我是否有什么方法,让我一个人有一个合法的身份留在这里?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