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签证从国内直接来美,05年有一宝宝,06年10月之前我在CT的大学里做POST-DOC,由于有三年的us-china treaty,一直免联邦税。06年报05年的税时按照NZ报的,刚查好像报错了,请指教。
05年我递交了NIW140/485,在MA找了份工作,06年10月份搬到MA的一个公司用EAD上班,现在的身份是AOS,需要缴联邦税。
刚才用turbotax报税,结果联邦税要退俺5000,但06年联邦税我只交了1800的税(只是3个月的联邦税,之前一直都免的),这可能吗?
这5000中,EIC就有2000多,child tax credits 1000。
老婆原来是H4,在拿到EAD后就申请了SSN,现在身份是AOS。同时来美一直和我住在一起,从未工作。
问题的关键就是由于10月以前做POST-DOC的工资都不是taxable的,而公司taxable的工资我就拿了3个月,所以总的taxable的工资就是那3个月的工资,才2W多。
这样算对吗?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