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d2007-03-14 21:11:14
我的情况是J-1今年十月就要五年到期必须换地方,现在怀孕四个月,预产期是九月初。2005年初递交140,2005年9月递交485,EB2 主申请人。就目前排期来看,今年J-1到期之前拿到绿卡是不可能的。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准备在家休产假三个月, 应该怎样处理身份的问题?
2)在J-1失效之后并休完产假后工作,如果我冒险拿485工卡工作,而不去申请H-1,会不会有很大的绿卡被据的危险。换句话说,移民局会不会因为我休产假导致的工作时间中的gap而拒绿卡申请?
3)如果我在J-1到期之前申请到了H-1签证,是否意味着J-1失效后,我必须马上去新的地方工作。我不知道H-1签证是移民局签发之日及为生效之日还是到新工作单位之日时才是生效之日?如果工作之日及为签证生效之日,我中间的产假是否就会被认为是不合理居留?

万分感谢各位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