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美国出生, 一岁时随外婆回中国。 我们都是持中国护照, 故当时儿子办的是回国旅行证, 一年有效。 同时还在中国领事馆办理了委托外婆带养三年的委托书。
两年多过去了,现在准备接儿子回来。 不知中国方面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一年的时候外婆曾经去当地公安局问过有关问题, 被告知离开中国时再来办手续。 最近又去问。 接待的人大概不太懂业务, 随便给了张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让填。 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在这边查了查中国领事馆有关旅行证的规定, 有这么一段话:“通常情况下,除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签证有效期为6个月、停留期为30天。如到中国后需延长停留期,应向当地公安局申请。” 虽说这是有关签证的规定, 我想也适用于旅行证吧。 看来还得外婆去当地公安局交涉。 最担心的是: 如果当地公安局从来没有办过类似手续怎么办? 据说当地公安局接待的人看了一眼儿子的美国护照后说了一句:“这个我们不承认。” 然后就拿出一张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让填。
相信有人也许遇到过同样问题,不知大伙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多谢指教。
(次帖本来发在亲亲宝贝论坛, 承蒙abby305指点说这里的高人多, 所以又发在这里。 请多多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