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ehair2007-04-01 09:00:31
我一朋友,2001年8月持B签入境,延期后,在2002年初(签证有效期内)申请政治庇护,被据后出庭,2003年5月在移民法庭被据。朋友没有钱请律师上诉,但似乎律师还是填了一个什么表上交法庭要求上诉,只是没有帮她写上诉状(因为朋友没雇他上诉)。然而,上诉期间,朋友因为国内家中有事,不得已在2004年1月回国。(I-94表在离境时已上交)。very ironic, 2004年3月,appeal has been granted. 朋友当时并不知道案子已被批准(因为她人已离境,律师也无法联络到她)。最近才阴差阳错地知道了这个消息。  现在的问题是:1)Approval 还有效吗? 可以因此在国内申请移民美国吗? 2)如果现在再去申请B签,还有可能拿到签证么? 3)朋友很想回美国,现在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来美么?

希望知道的大侠指点一下,万分感谢!!!
worried-4852007-04-01 09:24:23
回复:Case比较特别,请XiaoBaitu和其他大侠们指点一下
radiology2007-04-01 14:43:59
回复:没有意义,庇护被事实证明是假的,来了也没用.这种
xiaobaitu2007-04-01 16:35:25
申請庇護說明她有移民傾向﹐所以在法律上說不合資格再拿到
threehair2007-04-01 18:45:10
回复:申請庇護說明她有移民傾向﹐所以在法律上說不合資格再拿到
lzr2007-04-01 19:50:27
好象申请庇护后就不能申请任何其他移民类别了
王有才2007-04-01 22:09:44
她(或就是你老)回国后受到怎样的迫害?
甲田2007-04-01 22:12:26
"我的朋友"回国受到怎样的迫害?给大家讲讲
xiaobaitu2007-04-02 00:32:19
这是误解,庇护申请人是否可以申请其它移民利益,情况相当复杂
xiaobaitu2007-04-02 00:39:42
BIA是移民上诉委员会,不管她用什么理由在中国申请移民,因为她以前
xiaobaitu2007-04-02 00:42:43
removal procedure的意思是驱逐出境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