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2004-03-12 08:29:53
H1B 诚请我见,假博士释疑,先谢了
我的情况是:
1,我目前在一家加州公司工作,我的H1B有效期至2004年4月14日。
2,我于2002年12月递进I-140,2003年2月递进I-485,已拿到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
3,我工作的部门被关闭,公司通知我们2004年6月1日走人.6月1日前后我有可能会找到新顾主。

我想问:
1,我要求目前的公司为我延H1B以应2004年4月15日至6月1日之需,这样做意义大吗?(我看出公司不请愿)。
2,如果公司拒绝为我延H1B,我只得起用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这对I-140和I-485的审批有何负面影响?
3,如果我在2004年4月15日至6月1日用了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我还可以要求我以后的新顾主为我办H1B吗(如果新顾主愿意)?
4,针对我的情况,持续持有H1B对I-140 和I-485审批有很大帮助吗?

真诚感谢!
sdfsdfsdff2004-03-12 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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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2004-03-13 0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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