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ieve2007-05-23 03:40:47
我作为主申请人,与老婆孩子一起递交了I-485。在I-485 pending 期间, 我们搬了家。已递交AR-11。但老婆在给USCIS National Customer Service Center 打电话更改地址时被告知,我还应该为老婆和孩子递交I-865, Sponsor's Notice of Change of Address. 我以前从未听说过要交此表,因此怀疑是因为National Customer Service Center 的工作人员误认为我是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不知小白兔等各位大侠是否对I-865有所研究,我是否真需要交I-865?万望各位不吝赐教,再下这厢抱拳谢过。
Achieve2007-05-23 04:17:46
請小白兔及各位大俠帮帮忙!Waiting..........
Achieve2007-05-23 04:32:29
很伤感,没人理我。很彷徨,很无助。
xiaobaitu2007-05-23 04:46:05
865只适用于家庭移民中担保人地址改了的情况下,你的案子不需要
Achieve2007-05-23 05:04:39
还是兔兔好,多谢了。我是NIW,看来今晚可以睡个安稳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