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婆婆于去年12月1日拿到今年11月30日到期的进入美国的多次往返签证,于去年12月27日来美国探亲,入关时拿到今年6月26日到期的I-94。现在我想让他们再住半年。我有以下两个选择:
1. 延期
2. 于6月26日前进加拿大(已经拿到加拿大的签证),进去时交出现在的I-94,几
天后回来时要求新的半年I-94。
现在我主要考虑这两种做法对以后他们回国后再去美国使馆申请签证的影响。听说
延期会影响以后的签证,不知第二种做法是否会有类似影响。在我看来是一回事,
都是在美国住了一年。不知各位有什么意见。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