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现在在国内工作,我们不想在拿到绿卡之前她辞去国内的工作。我想等我的优先日期到了(可能近一两个月到),她过来和我一起递交485 和 AP, 等来到AP后,她在回国上班等绿卡(中间来美几次)。估计绿卡快批时,她在过来。我有以下问题,请帮忙,万分感谢!
(1)等我的优先日期到了, 我太太以H4身份过来,她能马上和我一起递交485 和 AP吗?我的律师说她必须在美国住三个月后才能申请485,移民局有这样的规定吗?
(2)如果我太太不能马上来美国,我能先递交我的485, 然后过一段时间(两三个月)我太太再过来递交她的申请吗?这样做是否对我们的绿卡批准有影响?我递交我的485后,对她的签证(H4)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