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申请人赶在7/30之前递交485(通过律师)。外交签证(A2)持有者作为副申请人申请485,赶不上7/30,但能赶上排期恢复以前(假设8月份甚至9月份都还是没有排期的话),或者最糟10月份以后排期等PD。问题:
1)就您所知道的/能想到的,外交签证(A2)走485会不会有潜在的,区别于其他普遍类型签证(如H-1B)的风险/困难?
2)副申请人file 485能不能自己做,不找律师?
3)外交签证(A2)能不能,容不容易转成H-4?
4)您昨天在回答关于主副申请人住在两地file 485的问题时说“不住在一起会被怀疑是假结婚。即使用其中一方的地址作为两个人的共同地址,也有可能被要pay stub, tax return或是驾照,如果那时发现地址不符合,可能被怀疑做假,事情就会更加麻烦。所以递交I-485前应该尽可能两人搬到一起住”。我觉得pay stub, tax return甚至驾照都不能充分说明两人住在一起,因为比如说副申请人转成H-4后,两人住到一起,这时副申请人没有工作因而没有pay stub,tax return在住到一起以前已经file了(用的是旧地址),驾照也是若干年才renew。我觉得住到一起后副申请人赶紧递交AR-11,然后file 485才是正道。您觉得是这样吗?或者还有什么更有效的方法证明两人住在一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