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紧急!2007-06-25 18:36:01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想赶在7月30日之前把140和485申请(NIW)都递交给CIS,但是我目前处于HIB transfer当中,到7月31日我就结束现在的工作,8月1日起将为新雇主工作。所以我的家庭住址也会在8月1日改变,我将从加州搬家到德州。

我的问题是,我准备在7月20日左右递交140和485申请,填表时我应该用哪个地址才不会引起麻烦呢?用加州的旧地址,还是用德州的新地址?如果我用德州的新地址,会产生什么问题吗?因为我递交申请准备在7月20日左右,我搬到新家大约在7月30日左右。还有我可不可以在搬家前30天就向移民局递交改地址的表格?

我可不可以,在填140和485表的时候都填德州的新地址,同时附一个说明,说明自己因为换工作的原因改变地址,从加州地址搬到德州地址等等,然后再申请一个P.O.BOX作为140和485的邮递地址(因为我也不知道德州的新地址是否回超过1年)。

我该如何填地址呢?

感谢各位大侠的热心回答,在下铭感五内!!!!!!您的大恩大德永志不忘!!!!thank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
xiaobaitu2007-06-25 18:40:58
可以用信箱地址作为收件地址
radiology2007-06-25 18:42:14
回复:我觉得你应该等10天,在德州交
紧急紧急!2007-06-26 16:17:12
回复:紧急求助小白兔等大侠!关于HIB transfer中递交140和485和改地址问题,比较复杂,万分感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