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咱们是客,别人是主;咱们为“别人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接纳我们”去和别人打官司,而且是去别人家里打由别人主持的官司 -- 会有好结果吗?
2、有人说这也太不公平了,不尊重人权。哥们,这世界有公平吗?当年白人屠杀印第安人时,讲人权了吗?
3、当心上黑名单。如果你选择告政府(不是个别具体官员),然后还让政府来审查你的材料确定你有没有资格移民。这不是在让人自己打自己耳光,然后再求人办事吗?这样的事给你你干吗?
4、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一个律师在一个小镇一定破产,两个律师一定一起发财。”大伙前一段时间给律师交的钱还不够吗?现在律师们“为我们打官司”怎么又开始找我们筹款了?
如果真有人想和政府干,那谁也拦不住。但大伙讲话做事千万别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