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移民史可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852年到1904年,是最早的中国移民来美。当时的移民主要是来自广东省,他们从事的职业主要是矿工,商人,学生,农民和劳工,属于社会最低层的体力劳动。那时的中国城以男性为主。据统计,那时有12000华人受雇建筑美国太平洋铁路。
尽管当时华人对美国基础设施的建立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尊敬和平等对待。其中1882年“排华法案”,使华人移民的生活雪上加霜。该法案是美国国会通过的有史以来第一个明文排斥单一种族移民的歧视性条文,它禁止华工入境,拒绝外籍华人取得美国国籍,即使华人与美国人结婚也不列外。
第二个阶段从1904年到1943年是华裔 移民黑暗期。华裔在社会、经济、政治等方方面面受到歧视。那时所有中国移民在踏入美国的土地前都必须到“天使岛”接受身份调查。以确证他们也申请人的确实血缘关系。少则几个月,多则1年。那里实际上就是坚固的牢狱。
在这段黑暗的时期,一些人回到了中国,而另外一些则迁移到了东部。这个阶段,移民们也开始了他们的维权运动。他们向联邦法院申诉,指移民法应确保夫妻团聚。联邦法院最后裁定嫁给美国公民的华人可移民,但必须在1924年前结婚的才可到美国。这期间,移民配额是每年105人。
第三个阶段是从1943年到2003年,华人移民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生活也得到了改善。这一切和海外华人的努力不懈与勤劳是分不开的。
1965年通过的修订移民法以及难民法使得美国移民的身份有了一定保障。移民配额增加到两万。该法案通过后,很多妇女移民到了美国。她们中的一些人是高学历的知识份子,由于语言不通,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衣厂成为她们主要的工作环境。1982年发生著名的车衣女工在纽约罢工。她们抗议不平等的三年合约期。
二战结束后,华人的权益获得了法律的保护,但是他们的社会地位并没有相应提高。受歧视的情况相当普遍。海外华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多数勤劳而善良,主张遇事退让。不过在一些地区和时期,却成为仇视犯罪的受害者。1982年,底特律发生了一桩仇视命案。一对白人父子因为不满日本汽车占据了美国市场,把气发泄在27岁的华裔青年陈果仁身上。他们以棒球棒猛击陈的头部导致其死亡。结果这对白人只被判罚款3000元和3年的狱外监控 (probation)。经过上诉和终审,杀人者最终没有坐牢。
接下来的,大家比较了解,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