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心请教Labor Certificate Substitution 的问题。知道的高手请多指教。
公司律师说有个Priority Date Dec 2002的Labor Certificate(EB2),问我是不是想
substitute这个。他说这事必须七月16前办完。我有这么几个问题,希望大家能指教一
下:
1。Labor Certificate 的job requirements和我有的经历不是100%的符合
Job requirements 要求有5年Software Engineering的经验在Dec 2002前。我只有
Computer Support的五年经验在Dec 2002 前,这些经验也都是在国内的公司的, PHD毕业,到这家公司还不到一年,在用H1B,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让国内的公司出个经历证明呢?如果出的是Computer Support 的经历证明,是否移民局会因为与要求的Software Engineering的经验不同而据了我呢?
2。如果substitute失败,后果是什么?我是不是就不能申请绿卡了?
3。如果substitute成功,会怎么进展?
是否我还要递140和485表?要多长才可以批准呢?485的Priority Date现在都乱了套了
。Dec 2002的可以递485么?另外,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听错了。律师说相对应的140已经批下来了。这个对我有帮助
么?140不是跟人的名字走的么?
先谢谢了!周一需要答复。请大家多多帮忙,好让我做出正确的决定。